| 2011年1月,《新国八条》公布:二套房限购、首付比例上升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国八条》应运而生。
从地方政策落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税收政策、住房信贷、土地管理、以及房价上都加以规范。此次政策市场聚在的二套房购买问题上二套房限购,首付比例上升,致使在房产市场投机投资的商客更加的谨慎。 |
| 2011年2月,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
继《新国八条》政策出台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稳定贵阳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就贵阳楼市现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控旨在切实稳定贵阳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意见强调,明确贵阳市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能高于10年全国平均值;加大安居工程力度;合理导入住房需求等。在把《新国八条》地方化的同时,更加关心政策的落实工作。 |
| 2011年3月,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杆 |
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 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2011年8月,婚姻法新解释出台:颠覆中国传统婚恋观 |
2011年8月,婚姻法新解释一出炉,就引发了社会震动,对国人婚恋观产生了重大冲击。一时间,由婚姻法新解引发的话题铺天盖地,屡屡刺激着都市人情感伦理的神经。婚姻法新解释的发布,无疑是对中国传统婚姻观念的大挑战。
最引人关注和争议的则是关于“婚前房产归属”问题,婚姻法新解提到,婚前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个于人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哪一方出钱的便是哪一方的。对于这一解释,社会各方争论不休,但争论归争论,政策需要实施却是不容置疑的。
新解释的实施或许导致更多的女性独立起来,在这样的政策下,会否存在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各有住房,社会会否出现人手一房的现象。对于楼市来说,这是一个锲机。 |
2011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 |
2011年8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这5项建议标准分别是:
(1)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
(2)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
(3)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
(4)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
(5)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符合上述条件较多的即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
要求,各省(区、市)对上半年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约谈。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限购范围仅限于城市局部区域、部分房屋类型等的要尽快调整,从严执行。 |
| 2011年11月,《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
2011年11月,《贵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今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专利,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均可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待遇。
该规定明确,凡具有贵阳市常住户籍和在贵阳市长期居住的非贵阳市户籍。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均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的范畴,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
| 2011年12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公积金管理办法重要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等相关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单位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不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或有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职工均有权向市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市公积金中心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
| 2011年12月,国土部起草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可无偿收回 |
国土资源部起草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12月2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草案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草案规定,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修订草案还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核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可以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 |
货币政策——下调存款准备金及多次利率上调 |
201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2008年12月以来,央行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3年来首都下调,是否意味着银根存在放松的迹象。在一年来房产持续触冷的局面下,是否是一个回暖信号。但是各大银行陆续上调房贷利率无疑否定了这一信号的真实性,存款准备金的下调并没有使得银行政策在房产方面放松,相反的,利率的上调使得购房者更加的谨慎,高利率无疑增加了购房的后期成本。 |